曹荣庭,河北平山人,1942年参加革命工作,1956年调任河南鹿邑县,历任县妇联主任、县委委员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等职,1986年离休,现已病故。抗战时期,曹荣庭担任村儿童团团长,参与青年救国会、妇女救国会和"锄奸组"工作,亲历了日军在平山县岗南村制造的"岗南惨案"。1942年日军大扫荡期间,曹荣庭带着弟弟躲藏在谷地,不幸被日军骑兵踢伤后背,弟弟被掳至徐州,次年才逃回。1943年农历十月,日军制造了骇人听闻的"岗南惨案"。曹荣庭的父亲曹建中因拒绝透露游击队情报,被日军刺死抛入猪圈。日军随后将135名青壮年捆绑至沟边,用机枪扫射、刺刀刺杀并纵火焚尸。曹荣庭的三位亲人遇难,其中包括《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》作曲家曹火星的父亲。
“岗南惨案”后,曹荣庭加入青救会,组织开展抗日救亡运动。后来又参加妇救会,主要工作是支前和筹粮。1944年,在共产党员曹瑞珍的介绍下,曹荣庭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入党后,她又参加“锄奸组”,盘查来往可疑人员,将可疑人员送往村(区)公所审查。
抗日战争结束后,曹荣庭再次入学,毕业后当过两年教员,后被分配到平山县妇联工作。在她的努力下,支前模范戎冠秀的事迹被推荐上报,戎冠秀被晋察冀边区授予“人民子弟兵的母亲”光荣称号,并参加开国大典。1956年,曹荣庭随丈夫王伍增调到鹿邑县妇联工作。
(图片拍摄于2015年8月20日曹荣庭家中)